河南:7月1日起工商业电价降4.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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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摘录: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平均降低4.21分/千瓦时,其他用电类别销售电价不做调整。分电压等级的销售电价标准详见附件1,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标准详见附件2。相应的峰谷分时电价标准详见附件3。

该电价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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