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深海
5月8日晚间,*ST红相披露,深交所向公司发出问询函。
问询函指出,根据*ST红相2022年年报同时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19年至2021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多个科目。
深交所就此要求公司结合业务模式、主要客户等情况,说明对前期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更正的原因、更正金额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公司对相关会计账目的核查过程是否全面、审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金额是否客观、准确,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后续是否存在还需对前期会计差错进一步补充更正的可能。
问询函提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为容诚所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相关事项及其完整性对公司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此外,容诚所对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出具了非标准的审计和鉴证意见。
深交所要求*ST红相说明,公司为消除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结合审计意见类型及现行规则,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做充分的风险提示。
以及说明《汇总表》中形成大额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款的时间、金额、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利益输送、体外循环或其他利益安排。
此外,深交所还对公司收入利润增长、毛利率下降、应收应付账款等业务细节提出疑问,要求*ST红相作进一步的说明。
有分析人士指出,*ST红相本次的差错更正说明公司认为2019年至2021年的年度报告存在错误/虚假记载,最高人民法院在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赔偿相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构成对披露虚假信息存在过错:(一)故意制作、出具存在虚假陈述的信息披露文件,或者明知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陈述而不予指明、予以发布;(二)行为人严重违反注意义务,对信息披露文件中虚假陈述的形成或者发布存在过失。因此,如果*ST红相对造成前期差错存在故意或严重违反注意义务,则或许涉嫌应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天眼查显示,*ST红相成立于2005年,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注册资本3.62亿元,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力设备状态检测、监测产品;智能用电终端产品及电能表;配网自动化设备;电力工程服务。
业绩方面,根据年报,2022年*ST红相实现营业收入约16.37亿元,同比增加1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545万元。
原文标题 : *ST红相收年报问询函,被追问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