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的股权调整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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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中国南方电网的股权调整引起电力行业关注。本网也刊发了相关文章。

  从留言中来看,其实很多人对南网股权的调整历史过程不甚清楚,也产生了误解,其实早在2013年初,国家电网就和南网股权进行了彻底的切割退出。

  电力网团队对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整理出南方电网自2002年成立以来的股权变化过程。

  1.2002年底电力体制改革,宣布成立两大电网(国网、南网)、五大发电集团(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四大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葛洲坝集团)。

  此时南方电网的股权结构为:广东和海南省政府分别以本省电网资产作为出资;国家电网公司则以云南、贵州、广西三省(区)电网资产出资,共同组建了南方电网公司。当时的股权结构为广东省国资委持股70.4%,国家电网公司持股26.4%,海南省政府持股3.2%。

  2.2006年,广东省为解决广发行重组事宜,需要巨额资金。2006年8月初,广东省与华能集团达成了协议,广东省国资委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粤电集团24%的股权转让给华能集团。据华能集团的资深人士透露,此次交易额在百亿元左右。但这一数额与重组广发行的资金缺口相比,尚有百亿元的差距。随着广发行重组方案的确定,广东省政府对于出售旗下另一部分电力资产——南方电网股权的愿望也日趋紧迫。同时参与南方电网股权转让竞争的还有国家电网。因为不管是华能入股,还是国家电网入股南方电网,都有违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五号文件)精神。发改委和电监会都反对国家电网入股南网,随后华能集团也因为调度尚未从电网中独立的情况下,发电企业反持电网股份,有违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离的方向,最终作罢。

  广东省最终选择了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中国人寿。中国人寿认为,南方电网作为一家能够提供稳定现金流的公司,是保险公司理想的投资对象,两家公司在未来也可以对客户网络等资源进行共享,产生协同效应。

  2006年底,股权转让尘埃落定,广东国资委仍是南方电网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数降至38.96%;中国人寿成为第二大股东,持股31.94%;国家电网公司与海南省政府持股比例不变,分别持股26.4%和3.2%。

  3.2013年2月,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股权上彻底分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2年12月10日下发了《关于调整国家电网公司所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将国家电网公司所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6.4%的股权调整至国资委持有。

  国家电网在2013年2月发布公告称,按照国资委有关文件,国家电网所持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26.4%的股权将调整至国资委持有,暂时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代持。公告还称,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正在履行相关手续。

  4.2021年12月,南方电网实现股权结构和管理体系的一致。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南方电网理顺股权的方案,南方电网股权结构调整为国务院国资委持股51%、广东省人民政府持股25.57%、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股21.3%、海南省人民政府持股2.13%,实现股权结构与管理关系一致,标志着南方电网完善股权结构,开创公司改革发展历史的新阶段。

来源:中国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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