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2020年
2020年11月30日,广东省能源局、南方能源监管局联合发布《广东省市场化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参与需求响应的市场主体可获取补贴收益,其中削峰响应的收益区间为0-4.5元/kWh;填谷响应的收益区间为0-0.12元/kWh。
补贴费用由谁支付?所有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市场用户(包括批发用户和零售用户)共同分摊所在地邀约需求响应调用费用。不论是否参与需求响应、是否中标需求响应、是否参与有序用电,均需参与分摊。
分摊原则(比例)如何确定?供不应求的时段,主动降低用电量的用户为电力供需平衡做出贡献,保障了其他用户的正常用电,按该时段需求地区市场主体代理用户实际用电量(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大用户按自身实际用电量)比例进行分摊,体现了“谁受益,谁分摊”的市场公平。
看当下-2021年
5月13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市场化需求响应系统公测和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5月17日起进入需求响应交易结算试运行。
广东需求响应交易从5月17日开始,到5月27日耗尽本月资金上限。10天共发布30个需求响应邀约,单日申报最高用户数279个,最大中标容量65.5万千瓦,出清价格最高4.5元/千瓦时。
红头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