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政策密集出台,2021年进入电力现货“大时代”?

能源承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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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地密集出台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相关政策文件。记者曾在此前获悉国家发改委希望更多省份能够在2021年开启电力现货市场化交易。2021年中国或有望进入电力现货的“大时代”。

四川:2023年之前只有发电侧单边竞价电能量市场

9月23日,四川省经信厅、发改委、能监办、能源局联合发布《四川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2020年结算试运行稿)。

相比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的文件将丰水期、弃水期交易,变更为水电竞价现货市场和火电竞价现货市场。不过这更多只是名称上的变化,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明确了水电竞价现货市场指6月26日至10月25日,由水电机组参与竞价的省内现货市场。火电竞价现货市场指10月26日至次年6月25日,由火电机组参与竞价的省内现货市场。

目前四川省内售电公司仅参与水电竞价。而根据《方案》规定的四川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路径,2023年之前为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任务为:1,建设发电侧单边竞价电能量市场;2,建设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奇怪的是,在2019年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中,四川省第一阶段电力现货市场主要任务还包括“研究在试点区域(单位)开设日前双边新增电量竞争市场”。在最新文件中,这一条任务被删除了。

甘肃:新能源多发电却亏损,单边市场难以持续

10月15日,甘肃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甘肃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称,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要依法履行清洁能源消纳责任,经营性电力用户的发用电计划原则上全部放开。结合现货市场建设进度,适时探索建立容量补偿机制。

虽然是国内首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之一,但甘肃省电力现货模式是考虑新能源参与市场的发电侧单边现货市场机制。单边市场模式下,用户侧不参与交易,现货价格现阶段无法传导至用户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甘肃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潜力。

而且市场运营机构根据新能源短期发电预测曲线代理分解的中长期结算曲线,但发电月准确度较低,使得新能源在现货市场结算中出现较大负电费。

以最近一次整月结算试运行结果为例,风光新能源日前现货负电费约1770万元,实时现货负电费高达23230万元。现货市场出清充分考虑新能源短期和超短期发电预测,增加了新能源出力,但是由于偏差结算机制导致部分新能源场站出现亏损,极大地影响了市场参与的积极性。

上海:开启售电侧改革

9月29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上海市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海市正式开启售电侧改革试点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规定》市场初期,售电公司全额承担偏差考核费用,该费用为将售电公司全电量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进行偏差考核计算得出的费用;绑定用户全额承担各自的超用偏差费用(超出正偏差允许范围的超用电量执行目录电价的费用)。

市场成熟后,售电公司可在以上方式的基础上,与各绑定用户约定售电公司超用偏差承担比例和售电公司偏差考核承担比例,或引入其他种类的偏差分摊方式。

新疆:现货方案印发,新能源报量报价

9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印发了《新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电力现货起步阶段致力于初步建成以集中式为核心的现货市场,最大化消纳新能源,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起步阶段选择以“集中式+节点边际电价+单边市场+新能源报量报价”,逐步过渡至“集中式+节点边际电价+双边市场+新能源报量报价+容量市场”的现货市场方案,初步建立以集中式为核心的现货市场机制。

山东:整月结算试运行前,10月先调电试运行3天

在官宣11月进行整月电力现货试运行后,山东电力调度控制中心10月16日发布通知,拟于10月20日至22日开展现货市场调电试运行。

同一天,山东省电力交易中心也发布了《关于11月份中长期交易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长期交易至少提前3天(D-3,D为合同起始日)组织双边协商和挂牌交易。优先电量分解方面,将每台机组11月份的“以热定电”机组供热电量平均分配到11月10日至30日,并按“一条直线”分解到日内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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