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公告(2020年4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甘肃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16起。
其中,5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8起,均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处理期均从5月1日起执行。处理期限为2个月的不良行为有3起,涉及产品包括:避雷器、高压熔断器、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处理期限为4个月的不良行为有3起,涉及产品包括:蝶式绝缘子、架空绝缘导线、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处理期限为6个月的不良行为有2起,涉及产品包括: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钢绞线。
国网甘肃电力提示,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但本次通报的不良行为处理,均适用于新修订的《细则》。同时,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有相应货物、工程、服务类别招标的,无论供应商是否参加投标,都视为对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货物、工程、服务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类别招标结束。
国网甘肃电力表示,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结合上次通报内容可以发现,3月份的不良行为处理中,已有2起已经处理期满且被解除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