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东方电缆(603606)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海缆研究院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工院”)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8,6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工院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 加至人民币10,600万元,公司对海工院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 海工院100%股权。
海工院已于 2019 年 8 月取得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 质,已具备承担承接相关海洋工程施工的业务能力。为进一步提升海工院的施工装备水平及参与市场竞争的资金能力,公司对海工院增资。本次增资系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海工院进行增资,海工院未来的发展受政策环 境、市场环境及发展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加强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经营和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