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摘录:自2019年7月1日起,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目录电价及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5.03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见附件1,峰谷分时电价见附件2,输配电价见附件3。红头文件或资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