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改革再进一步 向纵深推进

电力改革向纵深推进 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全面展开

7月底时,发改委宣布省级电网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全面完成,经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时隔不到一个月,改革又有新进展:8月22日,发改委宣布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将输配电价改革向纵深推进。

输配电价改革再进一步

2015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中发“9号文”)出台,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启动。新电改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输配电价改革就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措施。

2014年12月,输配电价改革首先在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破冰”,2015年上半年,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个省级电网开展了第一批试点工作,积累经验。之后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2016年3月,在北京、天津、山西等12个省级电网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当年9月,又在全国剩余的14个省级电网推开,实现了全覆盖。截至今年7月26日,发改委宣布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

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全面完成,是2015年中发“9号文”以来,第一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电改任务。时隔不到一个月,发改委又紧锣密鼓推进下一步工作。8月22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中国网财经表示,与省级电网相比,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的范围更广,涉及到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协调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但整体上不会有什么问题,因为此前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已经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林伯强称。

明确“时间表” 助力改革提速

自2015年中发“9号文”以来,“提速”一词经常与电改同时见诸报端,可见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对“实效”与“时效”的追求。在接下来的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中,政策延续了这一风格,为改革进展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

在《通知》中,对于区域电网,发改委提出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在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试点基础上,组织开展华东、华中、东北、西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对于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通知》决定分批推进,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已核价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成本监审和输电价格复核工作。第一批对西电东送、哈郑、向上、宾金、宁东等5项专项输电工程输电价格进行复核,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成本监审,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测算、上报,2017年12月底前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完成核价工作。

林伯强表示,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在整个新电改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国在能源分布上,资源和负荷是颠倒的。随着新能源的发展,跨省跨区输送的电量会越来越大,将这方面做好的话,对电改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林伯强称。

在7月26日的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曾表示,如果把跨省跨区、区域电网、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价格改革都做了,整个输配电价改革就基本完成。

有分析人士认为,2017年将迎来电改的第二轮爆发期。林伯强表示,目前新电改所处的机遇非常好,得下决心,努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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